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学术不端行为
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定义为抄袭与剽窃行为,以下统称抄袭。是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,如学术观点、数据资料、内容情节、架构或研究成果等,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后在本人毕业设计(论文)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行为(引用法律法规,政府公文,时事新闻,名人名言,经典词诗,古籍书,公认的原理、方法和公式,通用数表等内容除外)。
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,原则上可认定为抄袭:
1.全文引用均未注明来源出处、被普遍误认为是其原创的;或不论重复字数多少,其表述的核心思想、关键论证、关键数据图表抄袭他人的;
2.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300字而未注明出处的;
3.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、图表等内容未经授权或未注明出处的;
4.照搬他人论文或著作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、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没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。
二、检测要求
(一)论文提交
学生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符合以下程序和要求:
1.学生把经指导教师审核认定的终稿文本发给导师。由指导教师负责收集本人指导的学生论文报学院,再由教学秘书汇总,各学院教学秘书不能直接收集由学生递交的论文。
负责论文检测工作的教师的工作量,原则上按每百名学生36个标准学时计,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。
2.论文电子文档应采取微软Word格式,电子版论文按“学号-学生姓名-专业-论文题目-指导教师姓名”的方式命名。
(二)检测方式
学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采取全部检测与随机抽取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具体的检测方式、抽检比例及送检要求等将在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前另行通知。
(三)检测时间:
各学院须在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前一周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送检工作,其检测结果将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。
三、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及处理
(一)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
以检测报告中文字复制比R(即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)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进行初步认定,结果分为以下三个类别:
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检测性质初步认定
A 理工科R≤35%
文科R≤40%
通过检测
B 理工科35﹪<R≤50﹪
文科40﹪<R≤50﹪
需复检,疑似有抄袭行为
C R>50﹪ 需复检,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
(二)检测结果的处理
1.检测结果属A类的毕业设计(论文)可视为通过检测,可以参加毕业答辩,是否需要修改由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。
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,其毕业设计(论文)必须参加检测,其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5%。
2.检测结果属B类的毕业设计(论文)需复检,疑似有抄袭行为,采取如下处理办法:
(1)毕业设计(论文)不得参评校级优秀。
(2)毕业设计(论文)须在教师指导下予以修改,修改时间不得少于一周,修改后予以复检,复检通过后可申请答辩。
(3)复检仍不合格者,由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之一,报教务处审批。
a.经审查,同意答辩,但成绩必须“<80分”。
b.经审查,毕业设计(论文)存在抄袭现象,须重新撰写并延期答辩。
3.检测结果属C类的毕业设计(论文)需复检,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,由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,认定结果将视情况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布。若认定该毕业设计(论文)无较严重抄袭行为,经报送教务处审批,可参照B类予以处理;若认定该毕业设计(论文)确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则按照如下方法予以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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